視同內銷的出口貨物如何征稅
——更新時間:2007-10-17 10:28:52 點擊率: 3992
問:我司由于90天不能收齊核銷單,單證不齊,視同內銷。國稅局要按出口離岸價金額×匯率除以1.06×0.06進行簡易征收,不得抵扣期初留底進項稅。請問這是否有法律依據?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(免)稅若干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[2006]102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,對出口企業(yè)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,需按規(guī)定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。對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:?
應納稅額=(出口貨物離岸價格×外匯人民幣牌價)÷(1+征收率)×征收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