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營改增后工程"掛靠"怎么繳納?
大家要知道工程掛靠是怎么一回事,就是我這家施工隊沒有工程承包的資質、我掛靠在某一家建筑公司,這家公司有資質去工程承包,這種情況下,原則上,簽合同的也就是有資質的主體會向客戶去收錢,他會到稅務局或者自己開票,施工隊再和有資質的主體進行結算。
3.2016年5月1日以后對于新項目建筑企業(yè)可以同時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與簡易計稅方法,像A公司這種行業(yè)是否有涉稅風險?如何防范?
大家想想,這種建筑企業(yè)在5月1日之后會否有風險?;蛘哌@樣講,5月1日之后,我們要注意什么?
第一個,建筑企業(yè),不是所有的都可以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的,只有四種情況可以。第一個,你是小規(guī)模的納稅人;第二個,你是老項目;第三個,你是甲供,包括甲供機械和材料;第四個,清包。只有這四種情況可以選擇簡易。風險防范要做哪些事情?首先,要分別核算。實際經營中,存在銷售貨物的、存在銷售服務的,你覺得稅率是不同的,那么就要進行分別核算,否則稅率會很高。(視頻1077)其次,要對不同的項目進行獨立核算。因為某一家公司,特別是建筑企業(yè),很可能同時有多個項目,可能100個項目是一般計稅、80個項目是簡易。再者,明確核算獲得抵扣的進項,主要是針對簡易計稅辦法。這里有一個問題,有些人問,我的公司有很多建筑項目,我的財務部有30個人、30臺電腦,我們公司有20個項目的簡易計稅、不能抵扣;有10個項目是一般計稅,可以抵扣,那么我們的電腦到底是能抵扣還是不能?如果我們相關資產是同時服務于可以抵扣項目和不可以抵扣項目的,那么是可以抵扣;只有你的進項是完全服務于適用簡易辦法的,這個時候才是不能抵扣的。還有,保管好總承包合同的原件和分包合同的原件。建立好預繳稅的臺賬,因為我們的建筑業(yè)是異地項目的話,要到異地繳稅,然后要回到機構所在地去扣除、再繳稅,所以一定要有臺賬。最后就是要注意發(fā)票。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發(fā)票,備注欄一定要注明建筑服務具體發(fā)生地、項目名稱。納稅人如果涉及跨地區(qū)提供建筑服務的,我們在服務發(fā)生地預交稅款的時候要帶資料,其中包括,從分包方取得的合同原件、發(fā)票原件,否則異地繳納會有麻煩。還有就是要提醒大家,如果我們從分包方取得了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營業(yè)稅發(fā)票,一定要在6月30日之前去扣除,否則就不能用了。4.建筑業(yè)企業(yè)跨區(qū)域預繳稅款:異地施工項目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?是在機構所在地開?還是在項目所在地開?這個問題是蠻復雜的。首先我們得區(qū)分納稅人是小規(guī)模還是一般。如果是小規(guī)模,依據總局的規(guī)定,企業(yè)可以持外管證到異地稅務局報驗后,開具增值稅普通發(fā)票。另外,低于3萬是免稅的。如果要代開專票,則需要按適用征收率繳稅。所以要理解供應商,低于3萬的時候,開普票不用征稅;開增票就要征稅了,所以這里面會有差別,大家要互相理解。根據稅總的14、16、17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異地從事建筑勞務、不動產轉讓、不動產租賃的,可以開具增票。一般納稅人,只能在異地代開普通發(fā)票、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如果要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一定要回機構所在地。所以結論是,小規(guī)模到異地是可以開普開專;如果是一般納稅人,只能在機構所在地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異地就是普票。
我今天就給大家介紹到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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